竹山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7月29日 / 来源:竹山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县人大常委会定于2022年7月下旬至9月上旬对我县12个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被评议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被评议单位
县行政审批局(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政务服务指标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牵头单位)、县法院(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牵头单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指标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记财产指标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获得用水用气指标牵头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包容普惠创新、跨境贸易指标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牵头单位)、县税务局(纳税指标牵头单位)、县人行(获得信贷指标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指标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获得电力指标牵头单位)。
二、评议内容
1.关于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评价提升、问题整改、先行区改革试点创建实施情况;
3.关于应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履行职责情况;积极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改革创新、务实重效、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深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情况;
4.需要专项评议的其他相关工作。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如对被评议单位有什么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8月5日前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
联系电话:0719-4226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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