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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8日 / 来源:竹山县人大常委会

竹人发〔2022〕15号

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竹山县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审计部门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按照预算法、审计法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决算相关决议要求,依法对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产、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审计,对查出的问题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审计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有力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然存在对查出问题的整改督办力度有待加强,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重视程度有待加深,审计队伍青黄不接,审计力量亟待充实等薄弱环节。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内容。审计部门要按照“治已病、防未病”总体要求,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专项审计,进一步扩大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二、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合力。县政府要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相关单位彻底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作出审议意见、进行满意度测评、组织专题询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切实把人大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进一步突出审计结果运用。县政府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分析,着重从体制和机制上提出整改措施,坚决防止“屡犯屡审、屡审屡犯”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标本兼治,促进政府科学理财、依法理财。
  会议要求,县政府应在两个月内将本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竹山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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