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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9日 / 来源:竹山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28日竹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竹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小丽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坚持大局为重,坚持人民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建功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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