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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永学:坚持保护优先 促进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2年8月4日 / 来源:十堰市微信公众号

  8月2日至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执法检查组,赴竹山县就长江保护法和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永参加执法检查。师永学一行先后来到潘口电站、宝丰镇双丰水库、公平村和龙井村,调研电站运营管理、水生态保护、堵河流域治理、病险水库加固及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情况。

  师永学强调要深刻认识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性,积极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立法宗旨,努力构建生态绿、经济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要加大法律宣传普及力度,进一步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良好氛围,不断增强爱护长江、保护长江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落实落细长江保护各项措施,扎实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要严格落实法律责任,依法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全力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
  师永学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出台的时代背景、亮点举措和重大意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照法律法规梳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确保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在竹山期间,师永学还主持召开了“南三县”重点交通项目推进座谈会。
  (梁锦、夏涛、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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