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至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执法检查组,赴竹山县就长江保护法和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永参加执法检查。师永学一行先后来到潘口电站、宝丰镇双丰水库、公平村和龙井村,调研电站运营管理、水生态保护、堵河流域治理、病险水库加固及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情况。
师永学强调要深刻认识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性,积极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立法宗旨,努力构建生态绿、经济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要加大法律宣传普及力度,进一步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良好氛围,不断增强爱护长江、保护长江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落实落细长江保护各项措施,扎实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要严格落实法律责任,依法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全力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