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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及2022年“代表行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2年12月28日在竹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31日 / 来源:竹山县人大常委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贺昕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及2022年“代表行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情况
  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各位代表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对政府工作共提出了126件建议。这些建议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和愿望,体现了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县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一年来,始终坚持把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体现,把办理好和落实好这些建议作为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工作举措,狠抓质效提升,圆满完成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办复率为100%。其中,103件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占建议总数的81.7%;18件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占建议总数的14.3%;5件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受现行政策和地方财力等客观因素限制留作参考,占建议总数的4%。同时,高质量完成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32件“代表行动”意见建议办理任务。截止目前,有16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有14件列入解决计划,正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有2件因受政策限制暂时无法解决,已向代表作了专门解释说明。从办理结果看,今年代表所反映的问题,大多数已解决或被承办单位采纳列入工作计划解决。从反馈意见看,代表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满意率达100%。根据代表所提内容,我们将建议分为以下三大类进行办理:
  第一类,对涉及的事项能立即解决的建议,迅速解决,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这类建议属于当前政策范围内和其他条件都具备的,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集中力量,统筹资金,迅速予以解决落实。如代表们提出的《关于核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费用的建议》,县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联合印发《竹山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可行性研究、项目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县级年初预算安排。如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洪大路升级改造的建议》,通过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不断向上争取,2022年6月堵河源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获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式批复,县交通部门同步启动了洪大路立项和前期工作。此外,代表们提出的《建设集中医学隔离场所》《加快推进竹山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抢抓机遇扩大我县汽配产业份额》等涉及项目方面的建议均已得到较好落实。
  第二类,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建议,纳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这类建议涉及的问题多数为长期性、持久性的,在短期内虽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但将其列为今后工作重点逐步解决。如代表们提出的《实施两河流域治理保护耕地》《加强对峙河、钦裕河、北星河河道治理》等一批涉及农田水利建设方面的建议,县水利和湖泊局已纳入“十四五”规划,制定相关流域规划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市主管部门支持。如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实施明清村大石沟片区城中村改造的建议》,县政府已将明清村大石沟片区纳入到全县“十四五”城市空间发展规划及重点片区城市设计中,将进一步完善该片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此外,对代表们提出的《加大乡村振兴环境治理》《整治废品收购场所》《加快河道生态修复整体规划立项》等建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立足长远和全局,科学规划,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对接,争取逐步予以解决。
  第三类,对受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的建议,留作参考,积极解释清楚原因。如代表们提出的《关于申报建设麻家渡喇叭山绿松石地质公园的建议》,依据2019年修订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今后不再开展国家矿山公园的申报审批工作,因此该建议暂无政策支撑。如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增加乡镇政府运行经费预算的建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2〕8号)精神,我县严格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暂时无法增加乡镇政府运行经费。对于这类因政策原因或受其他条件限制暂无法解决的,承办单位在向代表详细解释原因,征得代表理解的同时,将重点关注政策和其他条件变化,待政策允许、条件成熟后及时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二、主要工作举措
  2022年,面对疫情反复和经济下行等多重压力,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不断在提高办理效率、办理质量上求突破。重点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抓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研究谋划、统筹部署。2月18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垚辰主持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对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落实了办理责任、明确了办理时限、细化了办理措施,并按照代表建议交办会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办理工作有序开展。各承办单位迅速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股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并将建议办理工作与当前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全力推进建议办理工作。
  (二)抓联系沟通,力求高效精准。按照县政府对办理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县政府办公室从全局出发,从细节着手,在交办之初,对一些反映综合性、全局性问题的建议,及时与代表取得联系,充分沟通、深入协商,精准明确承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同时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联系,根据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办法。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采取走访、座谈、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与代表沟通,了解代表的确切意图,准确把握建议的实质内涵,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的精准性、有效性。在完成书面答复后,各承办单位迅速深入代表所在地,面对面答复和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评价意见,对代表提出的一些可操作性建议积极采纳,真正做到了“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
  (三)抓结果公开,确保公开透明。自建立办理结果公开机制以来,县政府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建议办理工作信息。2022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开审查机制,将办理复文与是否公开进行同步审查。7月底,在所有建议答复完成后,县政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将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126件建议办理复文在竹山政府网上予以公开,并督促各承办单位在部门平台上将本单位承办的建议同步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
  (四)抓跟踪督办,增强办理实效。县政府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县政府督查工作重要内容,全程督查办理。今年始终把建议办理工作与政务督查相结合,将涉及公共利益的23件代表建议与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县政府专题会议定事项一起纳入政府督查内容,通过《督查通知书》《督查通报》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办,建立工作台账,采取书面提醒、电话催办、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力求通过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的工作。同时加强与县人大的联动,强化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协调,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任务。7月上旬,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对办理进度迟缓的单位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建议采取现场指导和督办,对办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及时督促承办单位进行整改,全力推动办理工作的落实。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及2022年“代表行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县人大代表关心关注下,县政府系统各部门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成效,特别在加大联系沟通、狠抓问题落实、公开办理结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推动了一批重大项目的落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但与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要求相比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承办单位重视程度不够,走访沟通不到位,办理质量还不够高,办理责任仍需加强;客观上受上级政策法规、财政财力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有些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只能采取分步实施、确保重点的办法逐步加以解决。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加以改进。一是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办理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尚未办理到位和已经列入解决计划的,加强跟踪督办,争取尽早落实到位。二是在落实好以往各项办理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在抓实、抓细、抓深上下功夫,着力完善办理工作统筹、协调、督办、反馈和公开等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对承办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指导,切实提升承办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部门的联系,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舆论媒体监督,巩固办理成果,兑现办理承诺,确保办理工作更加透明、公开、公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听取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走深走实,通过高质量建议办理助推竹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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