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902099
代表团:宝丰代表团
代表姓名:杨华、陈光荣、邓清华、操重奎、邵桂平、陈群、朱兵、李可、胡文峰、何耀军、曹军、罗应
背景现状: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近年来,宝丰镇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积极践行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全力保安全、促发展,推动宝丰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竹山县经济重镇、人口大镇,镇辖188平方公里,下辖29个村(社区),集镇人口超4万人,面对辖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宝丰镇现行体制管理难度巨大。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深化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是趋势,也是改革要求。
建议:在宝丰镇开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下放乡镇综合执法管理职权,对涉及乡镇日常管理工作较多的住建、城管执法、自然资源等方面职权和人员编制向乡镇予以倾斜,根据当前发展实际,赋予宝丰镇综合执法权限,防止推诿扯皮,做到权责对标对表,任务落实落细。
参与代表:杨华、陈光荣、邓清华、操重奎、邵桂平、陈群、朱兵、李可、胡文峰、何耀军、曹军、罗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