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90206
代表团:双台代表团
代表姓名:赵世珍、鲁友文、李刚平、吴宏征、黄治彬、梁绍慧、余娇娥
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推行计划生育,1982年将之写入宪法确定为基本国策。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下,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人口过快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人口素质明显提高,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重大战略机遇期,立足国情、遵循规律,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发挥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牢牢把握战略主动权,积极应对生育水平持续走低的风险,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在我国实施三孩政策后,为什么近年来出生人口仍有下降?近年来人口下降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生育妇女规模减少,婚育年龄推迟。一方面,生育旺盛期的育龄妇女规模不断下降。另一方面,婚育年龄推迟造成当期生育的妇女减少。二是群众生育意愿降低。2019年全国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调查显示,有生育二孩及以上打算的妇女,仅不足半数实现了再生育。生育、教育、住房、就业等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成为影响家庭生育抉择的关键。全面三孩政策实施后,相当比例的家庭想生不敢生,排名前三的原因是生育经济负担重、婴幼儿无人照料和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系。所以促进生育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措施需要积极出台。
当前促进生育政策积极落地,积极回应社会期待,适时作出调整建议:一、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孕产妇生育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医保限额支付,自然分娩1500元,剖宫产3000元。二、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孕产妇生育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近几年生育率下滑的非常时期,单独列出按照普通疾病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长期看有利于改善人口年龄结构,扩大新增劳动力供给,减轻老年人口抚养比,缓和代际之间矛盾,增加社会整体活力,降低老龄化峰值水平。
参与代表:赵世珍、鲁友文、李刚平、吴宏征、黄治彬、梁绍慧、余娇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