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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来竹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6日 / 来源:今日竹山网
  6月13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明权一行来竹,开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市林业局局长龙春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波、副县级干部陈国华参加活动。
  在宝丰镇龙井村、霍河女娲天池、上庸镇圣水湖国家湿地公园,检查组实地调研了乡村小微湿地建设及河道治理情况、湿地管理与普法宣传、法律贯彻实施成效,指出了湿地保护法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认为,竹山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深入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湿地生态状况得到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检查组要求,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建立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林业、自规、水利、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开展湿地保护协作和定期信息通报,解决湿地保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普法宣教力度,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生物多样性日”为契机,推动《湿地保护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增强全民热爱湿地、保护湿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规范加强执法、科研工作,加大对破湿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强化湿地水质、环境、野生动植物、候鸟等科研监测,大力推进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管理,以更高站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生态保障。(王泽昆、程平、陈长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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