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 页
人大概况
人大要闻
重要发布
通知公告
选举任免
决议决定
审议意见
代表履职
人大三会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人大常委会会议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聚焦关注
人大公报
法律法规
人大资料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发布 > 决议决定
竹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将长江大保护水环境治理 PPP项目和城乡垃圾污水综合治理生态环保PPP项目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县财政预算暨中期财政规划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3年6月26日 / 来源:竹山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6月25日竹山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23年6月25日,竹山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江大保护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和城乡垃圾污水综合治理生态环保PPP项目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县财政预算暨中期财政规划》的议案,听取了竹山县住建局局长余志峰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相关情况说明,决定批准这个议案。
[关闭窗口]
上一篇:
竹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竹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决议
下一篇:
竹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县财政预算暨
Copyright 2024 竹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鄂ICP备2022020360号-1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