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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来源:竹山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2月28日竹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竹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余龙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县人民法院2023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功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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