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竹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竹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余龙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县人民法院2023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功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