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积极贡献。
2023工作回顾 加强法规制度供给
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7件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改)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修订)
湖北省红十字会条例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禁毒工作的决定
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
在审
省本级
地方性法规4件
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
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
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湖北省种子条例
审议批准市州条例、决定16件
武汉市献血条例
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
襄阳市古山寨保护条例
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
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
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
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孝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孝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黄冈市养犬管理条例
咸宁市西凉湖保护条例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的决定
随州市古银杏树保护条例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选举任免394人
其中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人员210人次、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36人次、省监察委员会成员14人次、法院审判人员69人次、检察院检察人员65人次
910人
邀请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97人次,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3次,邀请代表参与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910人次。
聚焦重点领域监督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件,开展执法检查4项、专题询问1项,组织专题调研7项。
加强经济工作、预算和国资、流域综合治理、民生和社会治理、执法司法等五方面监督。
做好决定任免工作
贯彻落实大力推动先行区建设、大力推动全面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等决议决定;指导市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本地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审议《神农架林区自然生态保护和统筹发展规划》。
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禁毒工作的决定。率先在全国作出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决定。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开展“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
全省聚焦“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大主题,各地结合实际选择510多个小切口,代表参加活动共计20余万人次,提出意见建议2.6万条,已办结2.1万条。
拓展“两个联系”广度和深度
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省人大代表365名,各专(工)委常态化联系专业领域代表146名,实现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全覆盖。
将五级代表编成6320个代表小组,定期开展活动。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服务保障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6件、建议777件。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5件议案列入立法规划。
111家单位认真承办代表建议,所有建议均办结,代表评价满意率达到97.8%。
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
全省累计建成7010个人大代表联络站、22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10个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10个人大财经工作企业联系点。
新增1个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全国有双联系点的省份之一。
加强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和专(工)委分党组形成调研报告74篇,推动解决78件民生实事。
着力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制定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建设20条措施。
不断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制定(修订)21项制度规则。
加强人大制度研究宣传。
2024主要任务
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彰显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独特优势、显著功效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开展“回望光辉历程坚定制度自信——庆祝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
自觉接受省委领导,始终围绕中心大局开展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持续加强机关党组、专(工)委分党组建设。
高质量做好人大工作,展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人大力量、人大贡献
拟制定流域综合治理决定、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等法规20件,安排立法调研项目17件。坚持把流域作为协同协作的治理单元,把都市圈作为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抓手,继续指导市州围绕小流域综合治理、社会治理等开展协同立法,联合相关省市制定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等条例。
拟安排监督项目45项,其中听取审议实施强县工程等专项工作报告13件,以及预算和国资相关报告7件,组织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等专题调研8项,检查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4件法规实施情况,结合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专题询问。
充分发挥人大制度载体作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可感可及、丰富多彩
扎实推进“完善‘两个联系’机制,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北实践”重大改革项目。
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会议。持续开展“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加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
全面落实关于加强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等指导意见,继续支持基层开展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居民议事试点等多样化民主实践。
持续加强“四个机关”建设,确保人大工作永葆生机、充满活力
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着力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开展深化“四个机关”建设系列活动,以“五个一流”建功先行区。
健全人大工作制度,完善内统外联机制,修订人事任免工作条例,检查专委会工作条例实施情况。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全局性的重点工作实行主任会议成员共同参与、领衔推进。
坚持上下联动、同题共答,不断丰富同市州人大联动的载体,强化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
(文字整理: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张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