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人发〔2024〕3号
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湖北省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高度重视以松线虫病为主的林业有害防治工作,健全防治体系,强化防治措施,全力开展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县松材线虫病中期评估连续三年取得全市第一、全省排名靠前的好成绩。但还存在宣传发动不到位、疫木处理不够及时和彻底、整体合力不强、防治经费不足等问题,防治形势仍然较为严峻。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是加强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要大力宣传《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引导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林业有害生物的严重危害性,增强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推动全民积极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途径解读法规政策,普及防治知识,筑牢防治工作的社会基础。要加强对护林员及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监管,提高防治意识和工作能力,增强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是压实防治责任,强化防治措施。要进一步健全防治责任体系,建立政府主导、林业部门主抓、有关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社会各方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各乡镇、村(居)、护林员的防治责任,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除治。要严格落实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灾减灾等制度规定,筑牢“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线,维护林业生态安全。要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管,探索乡镇就地处理,企业集中处置等多种疫木处置方式,切实解决疫木处理不及时、不彻底问题。要推广绿色防治方式,综合运用营林、物理、生物等无公害防治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要大力培育健康森林,合理调整树种结构,推广良种壮苗,营造建设混交林,增强森林生态系统自我抵御病虫害的能力,逐步推进有害生物防治由治标向治本转变。
三是加强部门配合,严格执行法律。林业、住建、交通、电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湖北省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规定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和整体联动,坚决依法严查重处涉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采取专项普查、随机抽查、走访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疫区疫木的监管,常态化组织开展以松木防疫为重点的执法专项行动,切实阻断疫情传播蔓延渠道。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要加强防治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人员,优化队伍结构,足额配备专(兼)职测报员,定期组织培训,解决“有人防”问题。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有关项目资金,加大森林保险赔付力度,县财政足额预算缺口资金,切实解决“有钱防”的问题。要加强防治能力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监测预警、检疫追溯信息系统和飞机喷洒防治等现代化防控手段,逐步实现监测智能化、检疫信息化、防治机械化,提高科技防治能力,解决防治能力不足的问题。
竹山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