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5年1月2日 / 来源:竹山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31日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竹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小丽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不断深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以“三个善于”为引领,扛牢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高质效监督办案,持续做实做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为竹山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