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190403
代 表 团:城关镇代表团
背景:近年来,涉法、涉诉及信访案件不断增多,究其原因,有大部分社会矛盾是由于人民群众没有法治意识,许多群众仍旧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态度,公职人员对矛盾纠纷履职尽责不到位且缺乏专业沟通和人文关怀,日积月累,继而引发社会矛盾,直接影响乡村振兴和社会发展,关乎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因此,有必要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实现矛盾不上交的良好社会效果。
建议:县司法局一是做好人民调解。加强调解组织和人员建设,不断提高调解员调解能力,加强经费保障激发活力。二是做实行政调解。行业主管部门具有更加了解情况、更加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和行业规范的优势,应当在化解行业领域矛盾中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做强司法调解。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纠纷,由人民调解员协助县法院认真开展诉前调解、诉中调解,促进其实质性化解。四是做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在各个行业、产业健全调解组织,吸纳专业人士组成调解队伍。五是做优各类调解协调联动机制,整合调解资源。
参与代表:全文、华元矿、刘斌、邹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