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人发〔2022〕4号
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8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筑行业税收征管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在建筑行业税收对地方税收贡献日益增长的同时,由于建筑业生产周期长、工程项目流动分散等自身特点,建筑业税收征管仍然存在着企业发展水平低、源头管控难度大、税收征管手段少、税源流失严重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深化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税收征管合力。一是资源共享。建立税务与住建、审计、财政、监委、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房管等部门的信息定期交换联系制度,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二是协税护税。健全协税护税的控管网络,强化税务部门、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协税护税意识,形成征管合力。三是齐抓共管。及时共享城市改造、房地产开发、道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施工许可、建设合同等相关信息,实行全程动态跟踪管理,提高征管效率。
2.加大企业培植力度,涵养本地企业税源。一是提升本地企业市场竞争力。住建部门要全力支持本地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积极引导本地企业向交通、水利、钢构、环保、桥梁等特色专业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向上下游产业延伸,形成主体突出、多元发展、市场扩边的经营格局。二是探索支持本地企业发展新路径。针对目前本地企业市场份额小、税源流失严重现状,在政策范围内研究出台管理办法,优化招投标、企业升级增项审批环境;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社会资本合作的创新性举措,鼓励本县建筑企业组建联合体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体,合理合法地增加本地企业市场占有率,有效减少税源分流。三是强化政策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县人民政府促进全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在扶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尽可能留住税源的同时,鼓励优质企业走出竹山、面向全国,通过承揽外地工程,让竹山建筑业也享受总部经济政策“红利”,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3.硬化征管监控措施,堵塞税收流失漏洞。一是实行税源监控前置机制。税务部门及时介入工程招标、工程开工、竣工验收等环节,责令纳税人按要求提供相关工程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并按月提供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度表、预收帐款收取等情况。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并加强实地稽核,督促纳税人如实申报。对完工项目及时督促竣工结算,并办理营业税、所得税等各项税款的结算。二是实行双向监督机制。加强纳税人机构所在地和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的协作,结合所开具的发票、完税凭证等各项资料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款进行清算。业主单位切实增强协税护税意识,严格规范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管理,及时足额追缴入库应纳税款,有效防止税款流失。三是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在开展税收宣传的同时,通过以查促宣,以查促管,严厉打击建筑业的偷税漏税行为,通过税收稽查,增大纳税人包括经济成本和信誉损失成本在内的偷税漏税成本,从而促进建筑业税收的良性管理。
会议要求,县政府应在三个月内将本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