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人发〔2022〕10号
竹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竹山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的贯彻执行,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整治行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会议指出,安全生产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特点,当前,我县正处于加快建设“经济倍增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县”的关键时期,影响和制约安全发展的因素仍然较多,全县安全生产的形势依然严峻,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惕。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压实各方责任。着力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健全安全生产领导体系、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组织各行业部门认真梳理职能职责,及时修订、完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厘清职能交叉领域和新业态新风险监管责任。发挥县安委会办公室(应急局)统筹协调作用,完善联动执法、信息共享和审批报备等制度,健全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快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落实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督促规模企业、危化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单位落实安全物防、技防投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事故防范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二、强化防范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各行业部门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引进专家和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到科学排查、精准排查、客观排查,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群众参与,力争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紧盯不放,持续用力,切实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生产。要特别突出对非煤矿山井下作业、危化品装卸运输环节、农村房屋安全、通村公路、建筑施工深基坑和高大模板、城镇燃气管道安装验收、水库河流防汛、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防火灾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专项排查整治,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严格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和“三同时”审批制度,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重拳出击开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的打非治违,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从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
四、夯实基层基础,配齐建强安全监管队伍。强化安全监管应急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充实专业干部,培养执法骨干。进一步理顺乡镇应急、安监工作体制机制,加大应急部门安全生产资金、车辆、通信设施等装备保障力度,充实基层安监工作力量,强化考核管理和服务保障,不断激发安全生产工作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为安全生产把好关、看好门、站好岗。
县人民政府应在收到本审议意见三个月内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跟踪督办。
竹山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