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人发〔2022〕13号
县监委:
2022年10月25日,竹山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竹山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监察委员会2017年12月成立以来,坚持依法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始终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以及广大群众需求期盼,强力推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清廉竹山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在整治工作中,也还存在以下问题:监督方式较为单一、监督主动性还不够强,发现问题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监察监督同其他监督统筹衔接配合不够紧密,监督合力和资源共享机制尚未形成;整治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做的还不够到位,在指导被监督单位做好问题整改、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行为规范上还需加强;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对被监督单位的政策法规学习还不够,作出的决定或建议不够规范,不够精准。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察机关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推动监察履职更规范、监督检查更有效。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紧紧围绕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这个核心,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构筑起惩治和预防群众身边腐败的“高压线”与“防火墙”。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好专项整治成果,驰而不息地把整改工作抓下去,确保真正把整改结果落实落细落地。
二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持靶向治理,紧盯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关口前移抓早抓小,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推动基层干部依法、廉洁、秉公用权。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综合发挥监察机关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作用,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科学分析研判,探索建立预防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制度机制,实现“三不腐”一体推进。
三是大力推进清廉竹山创建。深入开展清廉文化“六进”活动,积极创建思廉、倡廉、悟廉等载体和平台,打造有生命力和吸引力的廉政教育基地和场所。压实“关键少数”廉政责任,做实做深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教育引导公职人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形成“不想腐”的行动自觉。整合廉政教育资源,充分运用好现有红色资源和清廉创建样板,加强宣传和推介,努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带动清廉竹山建设全域推进。
会议要求,县监委应在六个月内将本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竹山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