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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3年5月10日 / 来源:竹山县人大常委会

竹人发〔2023〕2号

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科学谋划、积极作为,广泛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基本建成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全面落实移交安置、抚恤优待政策,全力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会议指出,虽然全县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就业创业帮扶水平较低、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拥军崇军浓厚氛围。将《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任务,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普法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加大对退役军人群体中优秀典型的挖掘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拥军、崇军的浓厚氛围。
  二、夯实工作基础,补齐保障体系短板。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站、“老班长工作室”等阵地建设,对标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创建工作,努力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成为设施达标、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退役军人服务之家。
  三、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建立退役军人劳动力资源信息库,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岗位供给。研究设立退役军人专岗专职,加大定向招录退役军人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计划比例,同等条件优先录用。发挥退役军人作风硬、素质高优势,推荐、培养优秀退役军人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加大退役军人专业技能培训,以专业教育促进退役军人入行就业。优化创业环境,对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加大资金、经营场地等方面的帮扶力度,激发退役军人自主择业内生动力。
  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退役军人思想教育。建立退役军人定期参加思想政治学习制度,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走进军营等活动,持续激发退役军人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退役不褪色。主动做好矛盾问题排查和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工作,做好思想疏导和维稳工作,确保退役军人矛盾问题及时就地化解。

  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县人民政府应在六个月内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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